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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预期收获】
Ø 【新政解读】及时掌握税收新政、发票新规,为企业减税降负;
Ø 【细则操作】准确把握实务操作,不出涉税风险;
Ø 【疑难处理】沉着应对发票业务中高错率、疑难点等易差错业务;
Ø 【汇算准备】学会税收理论与实际相结合,做好2019财年汇算工作。
【专家讲师】
张老师,会计师,注册税务师,注册资产评估师,中税协百师资深个税讲师及卓越税务师。2018年至今在知名财税培训机构任职,多家培训机构特聘讲师,具有二十多年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,2002年至2006年先后任某中型国有商业集团企业财务总监和CEO。有过会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审计经验。2015年至2018年任北京某管理咨询公司项目经理,有丰富的企业财税内训经验。
【涉及政策】
Ø 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)
Ø 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 )
Ø 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 )
Ø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9年开展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的意见》(税总发〔2019〕19号)
Ø 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》(税总函[2019]243号)
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)
Ø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(财税[2016]36号)
Ø 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(财税〔2016〕140号)
【课程大纲】
一、 加抵减15%新政
1、加抵减新政出台背景及目的
2、新政适用对象及条件
3、新旧政策主要差异
4、享受新政需要走哪些程序
5、加抵减增值税会计处理
二、发票管理系统大升级
1、暂停办理业务的时间及范围
2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操作注意事项
三、取消抄报税
四、不得开具专票情形
1、一般情形(8项)
2、与差额纳税相关的项目(12项)
3、销售符合减征的使用过的固定资产、旧货(3项)
五、发票验真假
(1)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及检验
(2)增值税普通发票(折叠票)防伪措施及检验
(3)增值税普通发票(卷票)防伪措施及检验
(4)检验平台